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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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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流程

  • 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0:00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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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就医直付,就医少花钱
 
尊敬的先生/女士: 
      青岛昌德妇女儿童医院一直致力于为宾客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保险联盟合作机构的不断拓展、直付业务的开展,也成为方便宾客的实质行动之一。青岛昌德妇女儿童医院为持有不同医疗保险卡的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您接受了医疗服务后,我院会协助客户完成繁琐的理赔程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持卡人主动告知我院前台人员持有何种保险卡,并出示由医疗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保险业务介绍,可拨打昌德咨询电话:*********,我们会有专业人士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流程:
致电****预约
如期到院至前台挂号(提供有效地身份证件以及保险卡)
前台扫描后协助患者填写补充患者信息
患者就诊,做相应检查化验等
保险部工作人员负责查询患者门诊福利
患者就诊结束后至收银结费
收银收取已知的自付费用,保障责任范围内的费用直接结算
理赔结束后,如有保险公司不承担费用则由保险部人员联系患者付款
 
 
即墨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一、办理住院报销
  参保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青岛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向接诊医生说明情况,办理住院手续,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确认并登记。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转账结算,个人只交纳应负担部分。
  提示:
  1、参保人员应在住院后三日内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确认手续(节假日顺延)。
  2、外伤人员办理住院按意外伤害审核与报销办理流程,48小时内在医院医保办申请联网办理。
  二、转诊报销
  参保人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青岛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手续:
  (一)经即墨当地二级医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即墨市市北医院、即墨市市南医院)或青岛三级医院诊断,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分管院长审查同意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登记;参保人或家属携带医院批准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门诊诊断病历(检查报告)、身份证、社保卡。到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或各镇医保专管员处办理转诊审批手续。
  从市医院、中医院、市北医院转诊到外地的参保人,可在医院医保办专管员处办理转诊手续。
  (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大学生符合异地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人员。需到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6个地市119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不需要先全额结算再回本地报销。办理手续与异地转诊相同。
  注意事项:
  1、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2、转青岛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个人负担提高5%。
  3、符合转诊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转诊条件的不予报销。
  (1)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异地住院治疗的病历、医嘱、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工作人员按照异地转诊规定,对参保人递交的异地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接收材料,并要求参保人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未转诊审批表》,详细说明未转诊的原因及异地医疗的经过等情况。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的异地医疗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转青岛市外治疗,报销应提供以下材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办理:
  1、《异地转诊审批表》;
  2、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医嘱单);
  3、社保卡;
  4、住院医疗费单据原件;
  5、住院医疗服务费用明细清单(医院应在明细清单上盖章)。
  异地医疗的治疗项目和价格按照青岛市“三个目录”范围和规定执行,请您注意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联系电话:88513705
  注:本材料由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所涉事项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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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流程

  • 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0:00
  • 访问量:0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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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就医直付,就医少花钱
 
尊敬的先生/女士: 
      青岛昌德妇女儿童医院一直致力于为宾客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保险联盟合作机构的不断拓展、直付业务的开展,也成为方便宾客的实质行动之一。青岛昌德妇女儿童医院为持有不同医疗保险卡的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您接受了医疗服务后,我院会协助客户完成繁琐的理赔程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持卡人主动告知我院前台人员持有何种保险卡,并出示由医疗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保险业务介绍,可拨打昌德咨询电话:*********,我们会有专业人士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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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电****预约
如期到院至前台挂号(提供有效地身份证件以及保险卡)
前台扫描后协助患者填写补充患者信息
患者就诊,做相应检查化验等
保险部工作人员负责查询患者门诊福利
患者就诊结束后至收银结费
收银收取已知的自付费用,保障责任范围内的费用直接结算
理赔结束后,如有保险公司不承担费用则由保险部人员联系患者付款
 
 
即墨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一、办理住院报销
  参保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青岛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向接诊医生说明情况,办理住院手续,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确认并登记。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转账结算,个人只交纳应负担部分。
  提示:
  1、参保人员应在住院后三日内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联网确认手续(节假日顺延)。
  2、外伤人员办理住院按意外伤害审核与报销办理流程,48小时内在医院医保办申请联网办理。
  二、转诊报销
  参保人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青岛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手续:
  (一)经即墨当地二级医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即墨市市北医院、即墨市市南医院)或青岛三级医院诊断,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分管院长审查同意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登记;参保人或家属携带医院批准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门诊诊断病历(检查报告)、身份证、社保卡。到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或各镇医保专管员处办理转诊审批手续。
  从市医院、中医院、市北医院转诊到外地的参保人,可在医院医保办专管员处办理转诊手续。
  (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大学生符合异地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人员。需到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6个地市119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不需要先全额结算再回本地报销。办理手续与异地转诊相同。
  注意事项:
  1、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2、转青岛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个人负担提高5%。
  3、符合转诊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转诊条件的不予报销。
  (1)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异地住院治疗的病历、医嘱、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工作人员按照异地转诊规定,对参保人递交的异地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接收材料,并要求参保人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未转诊审批表》,详细说明未转诊的原因及异地医疗的经过等情况。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的异地医疗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转青岛市外治疗,报销应提供以下材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大厅一楼住院报销窗口)办理:
  1、《异地转诊审批表》;
  2、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医嘱单);
  3、社保卡;
  4、住院医疗费单据原件;
  5、住院医疗服务费用明细清单(医院应在明细清单上盖章)。
  异地医疗的治疗项目和价格按照青岛市“三个目录”范围和规定执行,请您注意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联系电话:88513705
  注:本材料由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所涉事项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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